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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花开·北辰】警惕“高薪兼职”,识破“手机口”骗局
时间:2025-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暑假期间,各种“高薪兼职”网络广告在社交媒体、朋友圈涌现,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其中,暗藏一种名为“手机口”的犯罪陷阱,看似简单操作就能赚快钱,实则触碰法律高压线,后果极其严重。近期,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未成年人就因参与“手机口”兼职而涉案。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9日,未成年人李某偶然看到微信朋友圈里有人发布兼职广告,便抱着在暑期兼职赚钱的心思,询问对方具体工作。


听说只需有两部手机,帮忙打打电话,就能时薪300元,涉世未深的李某心动了。不曾想,却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诈骗分子先是发给李某一个QQ二维码让其添加好友,在添加好友之后,便将李某拉进一个QQ聊天群中。随后,有人利用QQ视频,一边打视频电话给李某,一边要求李某视频对着另一部手机,李某再听从诈骗分子的指示,使用另一部手机拨打电话给指定号码。两部手机同时开启扬声器模式,上线诈骗分子负责实施诈骗,李某则充当了“接线员”进行通话中转。

(图片来源网络)

当天下午,李某在家中按照上线诈骗分子的要求,为其提供话务支持。在李某拨通电话后,诈骗分子以美联英语学费退费的名义实施诈骗,让被害人钱某进入一QQ群,并诱导钱某点击群里下载链接安装相关APP,随后钱某被APP客服以购买基金的名义骗走七十三万余元。操作完成,诈骗分子答应李某的300元时薪却迟迟没有支付。


该案因钱某报警而案发。经警方侦查,诈骗分子被基本锁定。日前,案件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某也被依法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检察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被“高薪兼职”诱骗实施“手机口”诈骗帮助活动的案件,教训极其深刻:

1.认清“手机口”本质,警惕“高薪陷阱”

所谓“手机口”兼职,其核心作用就是帮助境外诈骗分子隐匿真实电话号码归属地,使其诈骗电话更具欺骗性。这类广告常打着“简单操作”“日结高薪”“在家就能做”等幌子诱骗急于求职的学生。对于任何时薪数百元甚至千元、操作却极其简单的“通话”兼职,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很可能就是为电信诈骗“架桥铺路”。

2.勿存侥幸,操作即违法

切勿认为只是帮忙拿着手机、拨打电话、开着免提,没有直接实施诈骗就不会构成犯罪。无论是否明确知道通话的具体诈骗内容,只要是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手机口”等通讯支持服务,协助诈骗信息传播,就已经触犯法律底线,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假期求职须谨慎,保护自己守底线

警惕来源不明、条件过分优厚的网络兼职信息,尤其是涉及电话卡、银行卡、通讯设备操作的要求。对要求使用两部或多部手机进行“连线”“中转”通话的“工作”必须坚决拒绝。求职时务必了解工作内容性质,对于要求保持“神秘感”、在非固定场所(如车内)、用非正规方式结算薪酬的工作更要远离。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咨询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一款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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