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一次查酒驾说起。2024年2月27日,永康市交警大队在某道路设卡查酒驾,因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让其靠边检查。令人震惊的是,小小的车厢里竟陆续走下来13个人,超员100%以上!
经初步调查,该面包车的驾驶者是刘某,今年2月初受雇于车主陈某,负责为某公司接送员工,并且该车存在长期超员驾驶的情形。4月30日,永康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陈某长期在永康各劳务市场为企业招揽临时工人,并用自己名下两辆面包车提供非法包车接送服务。为了一次性接送更多临时工人,从而减少接送趟数压缩油费成本,陈某采取在面包车上加放长凳、圆凳等方式“增加”座位,搭载人数最多达到过18人。期间,2024年2月24日至27日,刘某受陈某雇佣为其超员运输,直到被执勤交警查获。
检察官认为,陈某、刘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知道超载是违章的,但以为就算被抓到顶多是扣分和罚款,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构成犯罪。”面对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陈某和刘某均后悔不已,自愿认罪认罚。
5月14日,永康市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5月23日,永康市法院开庭审理,判处陈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刘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尽管严重超员运送旅客已经被纳入刑法,但仍然有很多人和陈某、刘某一般,依旧将超载视作寻常,带着侥幸心理埋下危险的种子。公开庭审中,检察官还针对陈某、刘某“以为超载行为是普通违章,顶多扣分和罚款”的错误认知进行了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