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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遇到“负面消息”别急着花钱删,你可能正在被敲诈
时间:2026-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日前,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侦破一起以“护剧”为名实施舆情敲诈勒索案件,打掉一个依托自媒体账号操控舆论、胁迫影视剧组和艺人“花钱消灾”的职业化犯罪团伙。


据警方介绍,该团伙运营一批粉丝总量达2020余万的微博账号,专门瞄准新剧开播、综艺宣发关键时段,捏造散布不实负面信息,多账号联动炒作话题、煽动粉丝对立。待影视公司、艺人经纪团队主动沟通,嫌疑人则以“提供宣传服务”“舆情优化合作”名义谈判,将删帖包装成“护剧”商业宣传行为,开口索要高额费用,并持续制造舆论施压,直至对方“花钱消灾”。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同类案件多按非法经营罪处理,惩处力度有限,而此次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办,打击范围更广、力度更大,被视作网络扫黑除恶持续升级的一个明确信号。


当前,不少不法分子以自媒体、网络账号为工具,捏造、夸大当事人负面信息,通过批量发帖、水军炒作、制造热搜话题等方式进行施压,以删帖、停止抹黑为筹码,假借 “宣传合作”“舆情公关” 名义,逼迫企业、机构或者个人支付钱财,属于典型网络软暴力犯罪。“舆情敲诈”,已成为当前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如何识别








维权建议





如广大企业、商户、个人正在遭遇“舆情敲诈”,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切勿抱有“花钱消灾”的侥幸心理,坚决拒绝私下转账或签订无实质服务的合作协议。

2. 第一时间保存侵权文章截图、短视频录屏、账号主页信息以及对方索要财物的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

3. 携带完整证据链,及时拨打110或向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举报途径

(一)举报信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平安办(邮编:310025);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310000)。

(二)举报电话:0571—87286707(工作日8:30—17:30)。

(三)举报网络犯罪:浙江网络举报中心https://www.zjjubao.com/;微信进入“浙江110”小程序,选择“违法犯罪举报控告”栏目,点击“涉黑涉恶举报”提交线索。

》》》全省各地市举报渠道详情



特别提醒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账号、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任何借舆论监督之名

实施要挟、敲诈牟利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丨平安鼎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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