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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检采“枫”| 多方合力化解邻里心结 龙山检察彰显司法温情
时间:2023-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卢某家属

“看到你们这么多人为我而来,我是真的很感激,多亏了你们的调解和帮助,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这是来自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感谢,说到动情处,她的眼眶都湿润了。


案情介绍

卢某与高某同为永康某村村民,两人的田地相邻,因为灌溉问题时有摩擦。2023年2月19日,两人在田里又因为浇水的问题发生了争吵,吵着吵着就动了手。经过鉴定,高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受理该案后,永康市检察院龙山检察室主任黄箭首先了解了当事双方的基本情况,“邻里乡亲的,冤家宜解不宜结,对这个案件,我们要重点考虑矛盾化解。”他对检察官助理说。

经初步接触,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关于赔偿金额双方分歧很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于是,永康市检察院龙山检察室考虑借助专业团队的力量。


调解现场

2023年11月7日,永康市检察院牵头联系,组织高某和卢某的家属到龙山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由吕月眉等4名人大代表、当事人属地村干部、永康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和龙山检察室办案组组成的调解小组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室内,调解小组分头交流协调,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和意愿。结合双方具体情况,人大代表、村干部和检察官互相协作,从情理法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卢某家属真诚致歉,表示将尽一切能力赔偿高某损失。经过调解小组一个上午的开导,高某家属也慢慢放下心结,最终出具了谅解书,双方握手言和。“谢谢你们这么重视,这么有耐心,这么为我们着想,你们辛苦了!”高某家属由衷感叹道。

考虑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卢某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双方已达成和解,永康市检察院依法对卢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永康市检察院龙山检察室对该案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


" 真心换民心 "

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矛盾化解的治理前哨。以基层检察室为纽带,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共商对策是此次调解工作成功的关键,永康市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以特约调解员的形式充实基层检察室调解工作力量,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共同推进“善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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